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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季度,我所重点抽检了肉及肉制品(包括卤菜)、乳及乳制品、糕点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保健食品等十二类食品117件,餐饮单位餐饮具1945件,公共场所公共用具1199件、空气质量333点次。结果食品合格率为91.45%,餐具合格率为84.06%,公共用具合格率为95.83%,空气质量合格率仅为44%。
本季度抽检表明我市食品市场较为安全,公共用具、餐具合格率较高,但公共场所内空气质量监测合格率低,主要不合格指标为温度、照度等。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监督。同时提醒市民冬春季要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室内空气新鲜,防止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。使用空调及中央空调的公共场所,要控制好新风量,保证场所内空气质量能够达到国家卫生标准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。
(市卫生监督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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