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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节前,我所一连接到二封举报非法行医的群众来信。一封是举报清安某村72岁的崔某代为病人"挂盐水",无执业医师证、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。另一封是68岁的徐某从某乡镇卫生院退休后,在当地开了个诊所,但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。
现场调查发现,事实确如举报信所言,二个乡村诊所均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清安崔某曾在无锡某医院工作,但无执业医师资格,徐某的执业医师资格也已超过有效期。面对二位年龄较大且略有医学知识的被举报人,监督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合的原则,耐心细致地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知识,指出了在缺少基本卫生设施设的场所下行医的危害,并劝告其立即停止非法行医的行为。被举报人醒悟后,立即停止了非法行医,并心服口服地接受了我所作出的行政处罚。(监督三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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