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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溧阳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、市体育局联合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监督检查,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,对五环宾馆游泳池、东方明珠游泳馆、沧屿园游泳池、溧阳宾馆游泳池四家单位的卫生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检查。同时,我所监督一科、二科、戴埠分所根据《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方案》,又进一步加强了对各自管理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现场卫生监督检查。
通过检查发现,五家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,26名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。同时还发现存在一些隐患和不足,具体表现在:1、卫生制度老化、陈旧,警示标语标识模糊不清、不醒目。2、绝大部分消毒工作只做不记录,不能提供详细的消毒台帐。3、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不符合要求,更衣室与游泳池走道中间无强制喷淋设备。4、入池游泳者无游泳卡,无健康监测点。检查人员针对存在问题发出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。
在进一步的跟踪监督后,卫生监督所对照《常州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》对全市七家游泳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进行了评定:A级单位有溧阳外国语学校游泳馆,B级单位有溧阳市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、天目湖水庐宾馆;C级单位有溧阳东方明珠游泳馆;D级单位有溧城沧屿园游泳池、溧阳市五环游泳池。其中溧阳宾馆游泳池仍在评审中。
(监管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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